(三)体检、政审
1、聘用制医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时间长短、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2、选调医生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政审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时间长短、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办共同组织。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网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未通过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调动及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分别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编内调动、编外聘用手续。
编外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相关条例执行,试用期一年(如不合格不聘用),聘用单位与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南昌县人社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五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1、本次选调的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主任医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在二级(含)以上医院担任临床科主任,具备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享受:安家费一次性发放20万元,年薪不低于45万元(年终补足),在用人单位服务满五年后,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县政府审批后,一次性发给住房面积不超过120㎡的购房补贴,每平方米补贴3000元;副主任医师(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享受:安家费一次性发放10万元,年薪不低于10万元(年终补足),在用人单位服务满五年后,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县政府审批后,一次性发给住房面积不超过120㎡的购房补贴,每平方米补贴2000元;以及其他相关政策。
2、编外(聘用制)医务人员在聘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编制外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其他
1、本次选调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
2、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3、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ncx.gov.cn/xrsj/)”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及南昌县卫计委负责解释(南昌县卫计委咨询电话:85788739,南昌县人社局咨询电话:85712813)。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8年南昌县卫生系统选调医生及招聘聘用制医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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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南昌县卫生系统面向全国选调在编在岗医生岗位表.xls
附件2:2018年南昌县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制)医务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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