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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法院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应聘合同制司法警察岗的还需具备《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对人民警察的体检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招聘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聘岗位和人数,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